我省出臺全國首個專門規范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的地方性法規
3月27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管理條例》。據悉,該條例是全國首個專門規范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的地方性法規,將于5月1日起施行。
“這是一部創制性法規。它的出臺,對于加強配套工程保護、供水管理和水質保障,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等,具有重要意義。”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楊金深說。
自2014年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通水以來,我省累計受水221億立方米,直接惠及5400萬人。水資源來之不易,怎樣確保每一滴水都得到高效利用?
“供水安全的前提是合理進行水量調度。”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袁任新告訴記者,條例明確了水量調度依據、水量調度周期、調整分配指標等內容,并規定有關部門應針對重大洪澇災害、干旱災害、生態破壞事故、水污染事故、工程安全事故等突發事件,組織編制供水水源調度應急預案。
水質是保證群眾用水安全的關鍵。對此,條例明確,水質應當穩定達到或者優于三類標準。“條例提出,按照‘日常監測—防治污染—污染處置’思路,著力解決影響水質的風險因素。”袁任新說,比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加強明渠段水質監督,受水區市縣政府要組織開展環境狀況和污染風險調查評估,同時要加強截污導流工程建設、管理和維護,合理設置垃圾收集設施,防止瀝水、垃圾和其他污染源進入渠道。施工單位應設置警示標志,避免橋梁、公路、石油天然氣管道等工程設施對水質造成影響。
工程安全是確保供水安全和水質安全的基礎。“為建立嚴格的工程保護體系,條例針對侵占損毀明渠段堤防護岸等六種情形作出了詳細禁止性規定。”袁任新說。同時,條例明確保護范圍內禁止爆破、打井、采礦等行為,防止對供水安全構成威脅。
責任編輯:吳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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